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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举报危爆物品违法违规行为最高奖励5000元
为鼓励群众检举揭发涉及危爆物品的违法违规行为,河北省公安厅4月1日发布对举报危爆物品违法违规行为的奖励办法。按照该办法,有关举报经查证属实的,对举报人予以奖励。
举报爆炸物品合法生产企业违规销售、运输爆炸物品,经查证属实的,给举报人不少于5000元人民币的奖励。举报非法生产、销售、运输爆炸物品,经查证属实的,给举报人不少于5000元人民币的奖励。举报非法购买、储存、使用爆炸物品,经查证属实的,给举报人不少于2000元人民币的奖励。
举报狩猎场、营业性射击场、保安押运公司等涉枪单位违法违规购置、储存、使用枪支弹药,经查证属实的,给举报人不少于3000元人民币的奖励。举报非法生产、销售、运输枪支弹药,经查证属实的,给举报人不少于5000元人民币的奖励。举报非法购买、持有、私藏枪支弹药,经查证属实的,给举报人不少于1000元人民币的奖励。
举报非法生产、销售、运输管制刀具以及弩等管制器具,经查证属实的,给举报人不少于1000元人民币的奖励。举报非法购买、持有、私藏管制刀具以及弩等管制器具,经查证属实的,给举报人不少于500元人民币的奖励。
举报非法生产、储存、销售、运输剧毒化学品、放射性物品,经查证属实的,给举报人不少于2000元人民币的奖励。举报非法购买、持有、私藏剧毒化学品、放射性物品,经查证属实的,给举报人不少于1000元人民币的奖励。
省公安厅举报电话:(0311)66622010(工作时间),(0311)66622030(昼夜)。举报信件邮寄地址: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69号河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,邮政编码100741。举报电子邮箱:hbszbjq@126.co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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