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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教师教育学会关于缴纳 2005年度会费的通知

                   冀教师学会 [2005]2 号

各单位会员、个人会员:

根据省民政厅 [2004]117 号“关于同意成立河北省教师教育学会的批复”文件精神,我学会于 2004 年 11 月 22 日正式获得省民政厅批准。为支撑和正常开展学会各项日常工作,根据学会第一届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“河北省教师教育学会会费金额及管理办法”的有关规定,现将缴纳 2005 年度学会会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会费金额

根据省民政厅有关规定,单位会员每年缴纳会费 500 元,缴纳会费确有困难的单位,可向学会申请减免会费;个人会员每年缴纳会费 10 元,另外交纳会刊资料费 36 元(自愿)。

二、会费的缴纳办法

1 . 3 月底前一次性缴纳。

2 .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会费均可通过邮局或持支票、现金交到学会秘书处。允许并鼓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将数年会费一次性缴纳。

联系人:何建军

联系电话: 0311 — 6263865 , 3801044 (传真)

通讯地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 469 号河北省教师教育学会秘书处;

邮编: 050091 。

3 .单位会员会费也可通过银行转帐,户名:河北省教师教育学会,开户银行:石家庄农行西城支行振头分理处,帐号: 50 — 356701040000393 。

三、其他

1 .会费每年 3 月底前一次性缴纳,届时不再另行通知。会员未经同意连续3年不缴纳会费,并无故不参加学会组织的活动,视为自动退会。

2 .会费缴纳从 2005 年开始,在学会成立大会上已缴纳会费的单位和个人不再缴纳 2005 年度会费。

3 .个人会员缴纳会费时附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,制做会员证用。

河北省教师教育学会

二 ○○ 五年一月一日